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水田井扩建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9〕223号)
开县经济委员会:
你委《关于重庆市中源煤业集团双岔河煤矿有限公司水田井扩建项目立项的请示》(开经〔2009〕59号)已收悉,依据《
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重庆市中源煤业集团双岔河煤矿有限公司水田井扩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1.水田井扩建项目符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矿整合的通知》(渝府发〔2007〕12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8-2)的要求,矿界范围内煤层赋存条件较好、煤层稳定、储量可靠,具有开发价值的煤炭资源868Kt。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有利于解决白鹤电厂及周边地区煤炭供应紧张的矛盾,同意该扩建项目立项。
2.水田井扩建生产规模暂定为40Kt/a,矿井服务年限约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