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
市价格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国家和省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对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调查基层价格情况和服务需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县、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在6月18日前上报市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总体规范,分步实施
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价格公共服务九项工作。2009年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重点是“价格服务进农户”、“价格服务进企业”、“价格服务进景区”、价格诚信工作、12358价格举报维权服务。
(三)总结经验,全面铺开
在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建设任务。市、县(区)要对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逐项检查落实,严防活动流于形式,努力构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长效保障机制。市公共价格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各县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比,适时召开全市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总结表彰大会。2011年后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全面纳入全市物价系统的日常工作中,持续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对这一工作,国务院领导十分重视,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指示:“坚持不懈,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以改革创新精神,拓展服务领域,将价格服务工作做到人民群众身边,把“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构筑成惠及千万户的民心工程。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切实加强对全市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领导,成立南昌市价格公共服务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商贸委、市国资委、市广电局、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物价局局长兼任。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将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物价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要注重抓好试点,积累经验,进而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坚持形式和内容的统一,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力戒服务内容不实和形式主义;要密切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确定和科学调整本地价格公共服务的重点和推进次序,确保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