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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南昌市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


  4、组织企业创建“价格诚信单位”,建立和实施企业价格信用信息记录公布制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分行业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和明码标价示范单位评选工作。

  5、大力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对涉及企业的现有收费项目进行清理, 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

  (七)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

  1、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深入景区、旅游定点购物场所了解经营者对价格服务的需求,指导经营者加强内部价格管理,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培训景区的物价监管员,提高景区的自身价格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服务监督网络。在景区或景点设立价格举报联络站,景区所在地物价管理部门要清理各景区的收费项目,设立一次性价格公示栏,并告知游客价格维权方式,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

  3、提供景区价格信息服务。通过网络、书面宣传资料等形式,收集并公布当地主要景区价格和相关资料,方便消费者了解、查询景区情况。

  (八)开展价格诚信工作

  按照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我省价格诚信工作的意见》(赣价检局字[2009]01号)要求,建立健全价格诚信建设规章制度,加大“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宣传力度,重视对“价格诚信单位”的监管工作,完善诚信单位档案、推进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引导企业制定价格诚信准则或规范,增强价格诚信行为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价格失信等价格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提醒、告诫等手段,督促经营者严格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

  (九)做好12358价格举报维权服务

  加强社会监督,要通过网络、电话、信函、媒体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疏通价格举报渠道,方便社会各界的咨询和投诉,要按照规定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将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中;通过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价格利益诉求,帮助群众维护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权益,把价格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以增强社会和谐的基础,实现价格举报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价格权益。

  四、方法步骤

  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全市物价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主要分三个阶段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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