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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南昌市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

  (一)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

  1、建立与农户的沟通联系制度。了解农村的价费秩序,摸清农户负担。

  2、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完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价格监督站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在公示栏维护、价格政策宣传、价格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作用,加大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农民的价格信息服务,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电信等媒体,及时为农户提供市场行情和价格监测、农本资料等信息,引导农产品合理流通,服务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4、加大对涉农价费监督检查力度。每年除配合国家、省开展的涉农价费专项检查外,还要不定期地开展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检查,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

  (二)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

  1、建立健全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完善社区价格监督机制。建立社区价格监督站,每个监督站根据所辖社区规模聘请一定数量、具备一定素质且乐于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义务价格监督员。定期组织社区价格服务监督联络员和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业务培训。

  2、每年在社区组织开展1至3次价格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居民缴费指南,价格知识问答手册等宣传资料,完善价格公示制度,提高价格政策的透明度。

  3、加强社区价格和收费管理。重点整顿社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收费秩序。同时加强社区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管理,严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的价格政策。

  4、建立健全社区价格监督工作联系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社区居民、举办培训班、及时了解和收集社区居民意见,使价格决策更能体现社情民意。通过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疏导社区中存在的价格矛盾和纠纷,努力维护社区居民的价格权益。

  (三)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

  1、建立与医院的联系沟通制度,深入医院了解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执行情况,了解医院在执行价格管理政策中遇到的问题,听取医院对改进和完善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管理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予以解决。

  2、搭建平台,完善监督、服务载体。在二级以上医院设价格收费服务监督站(岗),由义务监督员现场服务。通过发挥监督岗和举报热线的纽带作用,落实价格政策宣传、价格监测、价格投诉举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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