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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南昌市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南昌市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
(洪府厅字〔2009〕2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物价局制定的《南昌市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三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六月十一日

  南昌市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三年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价格管理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价格公共服务重要批示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赣发改价检字[2009]414号)精神,制定我市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三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搞好价格公共服务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努力为社会、为群众、为基层、为企业搞好价格服务。

  二、目标任务

  开展价格公共服务的总体目标是:以“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价格诚信工作和12358价格维权服务为基础,从现在起,利用三年时间,重点深入到农户、社区、医院、商场、学校、企业、景区等领域,积极开展价格服务,有效实施价格监管,努力构建起矛盾疏导、政策指导、信息引导三位一体的价格服务机制;有效增强生产、经营者的市场竞争能力,维护好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其社会知晓度;积极开展价格业务指导,提高企业的价格管理水平;认真组织价格执法检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及时受理价格举报投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注重开拓创新,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三、工作内容

  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应当着重提供以下六项服务:一是提供维权服务,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投诉权。二是提供自律服务,帮助经营者增强价格诚信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价格行为。三是提供政策服务,出台放开求活、增收减负的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归并、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四是提供信息服务,帮助农户和企业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五是提供协调服务,化解上下游企业之间、产供销各环节之间的价格矛盾。六是提供综合服务,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在成本调查、价格评审、价格认证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平竞争。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建立和完善价费公示和明码标价长效机制,不断更新公示手段、扩大公示覆盖面,确保公示内容更新及时、标准准确、项目全面,以提高政策透明度,增强群众自我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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