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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市农委系统政风建设公开承诺”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市农委系统政风建设公开承诺”的通知
(沪农委办[2009]5号)


机关各处室、系统各单位:

  “2009年市农委系统政风建设公开承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于6月8日经市农委第16次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履行承诺。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6月22日

  2009年市农委系统政风建设公开承诺

  一、切实履行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三农”职能。

  二、实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及时公开强农惠农政策和新农村建设等信息,设立专门栏目,方便农民查阅。

  三、提高办事效率。按照依法、规范、高效、便捷原则,办理农、畜、渔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一门式”受理、后台复核、内部传递、限时办结。

  四、严格收费标准。完善行政收费查询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杜绝刁难群众、损害农民利益。

  五、规范执法行为。按照法定职责和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依法实行告知制度,公平、公开、公正查处违法案件,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六、确保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防控预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七、改进工作作风。牢记服务宗旨,增强公仆意识,真心诚意地为基层、为企业、为农民服好务、尽好责、办好事。

  八、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践行市农委系统党员干部“八不”行为规范,不谋私利,廉洁办事。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市农委政风情况,监督投诉电话:021-63584516;举报信箱:jw@shac.gov.cn或登陆上海市农委政务网(http://e-nw.shac.gov.cn)向主任信箱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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