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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5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5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沪农机[2009]24号)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各农机事业单位: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5周年。5年来,随着中央、地方各类关于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配套政策的相继出台和贯彻落实,我市农机化事业迈入了依法促进和管理的新阶段,发展态势良好,农机作业水平、装备结构水平、安全生产水平和组织化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农机办〔2009〕19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5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现将具体方案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为中心,以全力组织好本次纪念宣传活动为抓手,认真总结5年来全市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集中展示本市农机化发展的显著成就和重要贡献,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学习活动,增强农机系统依法履行职责、合力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民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积极营造关心农机化、重视农机化、支持农机化的良好外部环境,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时间及主要内容

  本次纪念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2009年6月至11月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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