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2008年度兰州绿化模范乡镇街道兰州绿化模范单位
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先进工作者和兰州绿化奖章获得者的决定
(兰政发【2009】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驻兰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驻兰部队、中央和省属在兰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建设生态文明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持续深入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四期防护林、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和黄河风情线绿化美化等一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有力促进了全市生态文明进程,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市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化覆盖率分别由八十年代初的5.63%和6.72%分别提高到12.21%和31.3%,使兰州的城市形象和发展环境得到了提升和改善,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进一步激励调动全社会力量和广大干部群众绿化家园、美化环境,共建生态文明的积极性,加快我市国土绿化建设步伐,为兰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生态保障,市政府决定,授予皋兰县西岔镇人民政府等8个乡镇(街道) 为兰州绿化模范乡镇(街道),各奖励30000元;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等22个单位为兰州绿化模范单位,各奖励8000元;王存福等50名同志为兰州绿化奖章获得者,各奖励2000元;并颁发奖牌、奖章和荣誉证书。对获得殊荣的宋芸平等4名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先进工作者)各奖励5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励,扎实工作,为不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再创佳绩。全市各级政府,驻兰部队,中央、省属驻兰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把植树造林,绿化祖国作为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干下去,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兰州、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2007-2008年度兰州绿化模范乡镇(街道)兰州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先进工作者和兰州绿化奖章获得者名单
二○○九年五月八日
2007-2008年度兰州绿化模范乡镇(街道)
兰州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