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机关各部门、各行业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业务工作积极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加强对本系统的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着力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探索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努力把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要加大对学校、医院和基层站所民主评议的力度,全面开展评议州直机关作风工作,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公开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通过上下联动、以下促上和以上带下,逐步完善纠、评、建相互结合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坚持把政风行风热线纳入日常工作,以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和改进作风为重点精心办好热线节目,健全政府领导与部门主要领导上线制度,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一把手上电视与各类新闻媒体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行风建设监督机制。严格落实省纠风办关于《“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提高热线反映问题的办结率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推动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政风行风热线规范运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到协调行动,综合治理。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并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责任部门要努力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各派驻监察机构要督促协调抓好本系统的纠风工作,各级纠风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办案力度。
要把推动落实中央、省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放在监督检查的首位,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要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通过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坚决果断地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要通过查处案件推动纠风专项治理,进一步堵塞漏洞、加强监管、完善机制,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健全纠风机构,全面强化基层工作。
无纠风机构的县,今年一定要建立纠风办或纠风室,并落实专人负责抓纠风工作;要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要求,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加强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州纠风办要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具体指导,引导各县(市)纠风办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创新方法、狠抓落实;要注意发现基层纠风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注重治本和预防,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