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结合国家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县级以上和有条件的乡镇医疗机构实行跟省标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大力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府举办的基层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二是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医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服务群众。三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坚决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行为。
(四)以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为重点,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
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并及时进行公示,确保通道畅通和车辆通行费免缴政策落实;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无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借执法之名谋取私利等各种公路“三乱”问题。
(五)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
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中小学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通过各类艺体班、特长班、补习班乱收费,以及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超标准跨年度收取借读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等问题。
(六)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进一步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抓好重点抽查和督察,切实纠正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违纪问题,研究制定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
2.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单位)整改2008年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对各类违规资金的回收力度,严肃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违纪问题;健全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防范资金风险;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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