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08年北京市大中小学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优秀单位的决定
(京教体美[2009]13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关于“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评估机制”的要求,市教委已在大中小学全面实施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将测试数据上报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和北京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
依据2008年各学校按规定上报的测试数据,结合测试反映出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的状况,市教委决定对海淀区等9个区县教委、北京外国语大学等30所高校进行表彰。希望各区县、各高校积极响应中央和北京市委的号召,全面推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为提高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而共同努力。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2008年北京高校及区县国家学生体质健康
标准测试工作优秀单位名单
一、北京市2008年上报到教育部数据库中的大中小学校共1035所,约占我市学校总数的70%,上报学生1275248人(含外籍户口学生30余万),约占我市学生总数的77%。
二、上报的学校数量占区县学校总数在60%,且上报学生数据量均超过本区学生总数的70%以上的区县共9个:
海淀区、宣武区、崇文区、朝阳区、东城区、西城区、顺义区、通州区、门头沟区。
三、测试数据上报率在90%以上,且测试成绩达标率排序在前的高校共30所:
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方工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物资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外交学院、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首都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清华大学、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央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