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体育会考的安全工作,建立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完善体验制度,严格健康把关;确保体育场地设施安全使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体育会考顺利进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附:
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会考实施方案(试行)
一、考试的性质与功能
体育会考是考查学生体育与健康(以下简称“体育”)学科学习是否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中毕业合格标准的学业水平考试,也是检查和评价高中体育学科教学质量的手段之一。
体育会考的对象主要是具有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体育高中会考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等级,是学生获得《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合格证书》必要条件之一,《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合格证》是学生取得《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体育学科会考成绩将记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为高等院校招生提供重要的基础性信息。
二、考试的范围和内容
根据《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和模块学习要求》,逐步将考试内容分为必修内容考试项目(田径:全市统一考试内容),必选内容考试项目(体操:学生自选考试内容)和选修内容考试项目(选修运动项目:区县随机抽签确定考试内容)。
2010年,体育会考项目男生和女生全市统一考试项目为:
(一)必考项目
1.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篮球运球绕标志物后行进间上篮(低、高手均可)。
(二)选考项目
1.男生实心球或引体向上选考1项;
2.女生实心球或1分钟仰卧起坐选考1项。
2010年以后,体育会考将按照与高中新课程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考试说明(体育与健康)》,逐步推进体育会考项目的改革。
三、考试成绩的评定方法
(一)成绩评定办法
体育会考单项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的评定采用等级制。三项考试内容总成绩的等级评价标准为:优秀(245分-300分)、良好(210分-244分)、合格(180分-209分)、不合格(180分以下),其中,单项成绩低于45分者,总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级。各项考试内容成绩评定标准见附录1和2,成绩登记表见附录3和4。
(二)免考注意事项
体育会考免考的学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因病或残疾长期免修体育的学生,该类学生持免修体育申请表的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直接免考;另一类是因临时伤病且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缓考的学生,经区(县)级医院证明和学校证明,由区(县)教委批准可以免试,其证明材料应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高中毕业会考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见附录5。
四、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体育会考的组织和实施,应由教委主管领导牵头,成立高中体育会考领导小组和考务办公室,负责本区县高中体育会考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认真制定体育会考的组织工作方案,完善考场管理办法;建立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体育场地设施安全使用。完善体验制度,严格健康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