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09]302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防汛安全工作,确保度汛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防汛抗旱是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基本民生问题的大事。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一年,教育系统各单位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决不能有半点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目前本市已进入汛期,教育系统各单位一定要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把人民生命财产放在首位,要做到思想更加重视,准备更加充分,措施更加具体,责任更加严明,切实做好防汛救灾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师生生命和校园安全。
二、完善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体系
按照市防汛应急预案的总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要组织技术力量,根据水情、工情变化的新特点,认真总结防汛经验,不断修订和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调度方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确保防汛抗旱抢险有序高效。突出抓好预报预警工作和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在山洪灾害防御方面,要制定详细的紧急转移方案,设置必要的警示牌,抓紧抢修紧急转移通道,添置通讯报警设备,并组织相应的实战演习,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强化预案的落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体系,确保一旦发生险情,信息能够及时上报,确保防汛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指挥抢险,确保抢险队伍和物资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早处置险情,降低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落实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严格实行防汛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关键。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要切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度,进一步健全迎汛安全组织机构,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对各部门防汛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工程管理与防守责任制也要尽早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在已经开展汛前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不同层次的安全大检查,及早摸清底子,及时处置隐患。各级部门要制定防汛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逐级追究的问责机制,严肃防汛纪律,确保不出现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