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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城市建设资金收入任务与融资计划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城市建设资金收入任务与融资计划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9〕85号)


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按期筹足城市建设资金,确保今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十大系列工程顺利完工,现就2009年城市建设资金收入任务与融资计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市建设资金收入任务与融资计划
  今年城市建设资金收入与融资总任务为9.74亿元。具体如下:
  1、市财政局完成城建税收入0.94亿元;
  2、市建设规划局完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7亿元;
  3、市国土资源局完成土地出让金收入1亿元;
  4、市土地储备中心完成土地收益3.5亿元;
  5、市城建局完成城区电力附加费收入0.1亿元;
  6、与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完成贷款3.5亿元(其中,市城建局完成道路建设项目贷款2亿元、城市绿化项目贷款1亿元;市建设规划局完成城市街景整治项目贷款0.5亿元)。
  二、工作时限
  1、市城建局、市建设规划局所承担贷款任务必须于今年6月底前落实;
  2、市财政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城建局承担的收入任务,必须于今年6月底前至少完成一半任务,上缴国库;剩余任务10月底前全部完成,并按月平均进度上缴国库。
  三、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持续加大城建投入,加快城建步伐,创造优美环境,建设文明城市,是发展所需、民心所向。近年来,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识明确,行动积极,较好地完成了城建收入和融资任务,基本保证了城建项目的资金需求,为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是市委、市政府提出城市建设“三年见成效”阶段性目标的最后一年。完成今年城市建设任务,事关今年扩投资、扩内需、保增长目标的实现,事关市委、市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事关咸阳今后的发展。因此,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从促进科学发展、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完成城建资金收入和融资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加大收缴力度,创新服务方式,圆满完成收入和融资任务。
  2、积极工作,又好又快完成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完成城建收入和融资任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立即专题安排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完成时限,兑现奖惩措施,促进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投入足够精力,亲自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包抓,加强督导落实,确保资金按期足额到位。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对相关税费,要齐抓共管,严防偷逃漏缴。对贷款任务,要充分利用市城投公司这一良好的融资平台,积极完善相关手续,跟进申请、落实资金。近期,要安排一次城建资金集中追欠活动,确保“双过半”目标实现。
  3、深入挖潜,建立筹资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按期完成城建收入和融资任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严格缴费时限要求,加强减免程序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市政府重申,城建各种税费不得随意减免,必须按期足额收缴。同时,市政府将对各部门和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评比、季分析和年终综合评定,对按期完成任务的进行表彰奖励,对任务完成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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