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发〔2009〕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咸阳市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09年5月19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认真组织实施。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三十日
咸阳市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06〕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按照构建公共财政和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建立非税收入网络化征收管理新体系,切实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推进依法理财,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应遵循“公开透明、简便高效、科学规范、积极稳妥”的基本原则。
二、改革目标
收缴制度改革的根本任务是建立“咸阳市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新型管理模式,通过建立“系统”平台,为财政提供实时的信息监控管理手段,财政与执收单位、代收银行三方网络连接,达到实时监督收入过程,实现“票款分离,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全面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