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泥石流灾害。主要预防南芬区下马塘镇深沟村黄家崴子村路沿线一侧、深沟村、施家村滚马岭、施家村四里沟、沈家村宋家街后山、沈家村南沟、本溪县山城子地区、南芬露天矿排土场等。
2.滑坡和崩塌灾害。主要预防后湖山体崩塌滑坡、月牙岭滑坡、公路两侧高陡边坡、各矿山排土场和边坡。
3.地面沉陷灾害。主要预防老矿区采空区的地面沉陷灾害。
此外,各矿山要根据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方案。各矿山排(渣)土场及边坡、选矿厂尾矿坝均在重点防治之列,矿山企业的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进行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工作,避免发生矿山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本溪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详见附表)。
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
今年,市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月牙岭滑坡、下马塘镇施家村泥石流、本钢南芬露天矿排土场、本溪县田师付煤矿矿区矸石山等。各治理单位要在认真完成地质灾害治理任务的同时,做好监测工作,避免在治理工程中发生地质灾害。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监督治理单位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治理任务。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汛期地质灾害预防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抓紧抓好。要采取各种措施,运用各种手段,使测、报、防、救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全过程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抓好预防的同时,要有计划地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所需经费、人员、物资、设备和技术保障工作,有效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
2.依靠群众,及时反应。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众,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监测能力,在县(区)、乡(镇)、村要建立三级地质灾害基础监测点,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动员、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
3.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救援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紧密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适应地质灾害预防、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需要。
六、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房产局、市国资委、中国联通本溪市分公司、本溪供电公司、武警本溪市支队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