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豫建建〔2009〕68号)
郑州市建委:
5月22日至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第一督查组,对郑州市地铁建设的质量安全和市场主体行为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督查组领导和专家在反馈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范建设程序,理顺质量安全监管体制
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完善后再开工建设新的施工段。尽快建立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依法监管。
二、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风险管理
城市轨道工程建设技术难度大,建设周期长、情况复杂多变、施工风险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较高。近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对湖南株洲“5.17”事故和天津“5.18”事故情况的通报》(建质电〔2009〕12号),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严防事故发生。
附件:1. 郑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反馈
2. 郑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反馈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附件1
郑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反馈
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监督协调处处长 王英姿
大家上午好!为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部署,我部组织对全国18个城市在建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和市场主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5月23日至24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陈重司长带队的第一督查组在郑州检查。
督查中,督查组听取了河南省、郑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情况汇报,抽查了郑州地铁试验段农业东路站和七里河站两个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市场行为状况,查阅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施工监测等各方主体安全生产和市场行为方面的图纸、资料,询问了各方主体相关人员在排查隐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上采取的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