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全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工作从2009年6月中旬开始,8月上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6月20日)
由市和各有关市(县)、区政府召开会议,对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成立无锡市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重点整改阶段(6月20日-7月31日)
各地要围绕“三规范一处理”的主要任务,认真开展对照和排查工作。本着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排查的问题要按照政策规定立即着手整改,着力在规范上下功夫。对历史遗留问题,各地要提出协商解决的意见,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地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工作,要抓紧在7月底基本结束,并将书面总结报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验收总结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市政府将在8月上旬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召开总结会议,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出巩固公墓规范和建设管理的工作措施。
四、工作要求
进一步开展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工作,既是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工作部署的客观要求,也是新形势下规范和加强我市公墓建设管理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民生、切实提高行政机关执行力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规范公墓建设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市(县)、区为主进行清理整顿,认真开展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各地要相应成立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形成合力,确保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