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共卫生上水平。一是努力做好卫生应急工作。以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和预案体系,突出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水平,推动全市卫生应急工作再上新台阶。当前,尤其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严防死守工作。进一步落实有关防控的措施,加强有关部门工作衔接,在做好我市药品、技术、人员、方案、防护措施和监测的同时,着力防控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病例。二是认真学习贯彻《
食品安全法》。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全局出发,着眼新的形势和任务,从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提高水平和加强监管等多方面入手,突出监管能力、技术支撑建设,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或设立专职卫生监督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监督执法三级体系,不断巩固和提升近年来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果。三是不断完善疾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疾控服务水平。进一步明确政府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增加服务内容,细化服务和考核标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切实加强重大疾病防控,认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提高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成果,扎实推进慢性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在加强城乡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疾病预防控制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努力实现公共卫生安全高效,确保不发生重点传染病暴发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贡献。四是认真做好“十一”届全运会的卫生保障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组委会部署安排,紧紧围绕“两个突出一个提供”(突出传染病疫情防控,突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为十一运会圆满举办提供有力医疗卫生保障和应急救援)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节点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卫生保障工作不发生问题。
(四)基层卫生抓规范。一是加大农村卫生工作的力度。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参合率,力争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全部参合。筹资标准达到100元/人,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大病统筹封顶线达到5万元,住院补偿比达到35%以上,基金使用率达到90-105%。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上划县级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意见,巩固完善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成果。规范农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强化农村卫生公益性质,逐步建立乡村医生补助及养老保险制度,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强化乡村医生执业管理,推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信息化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卫生人才素质提升项目,在省“360”、“1127”工程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培训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和组织2009年乡村医生卫生保健专业普通中专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与农村卫生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卫生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农村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认真落实《
山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山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3-2010年)》,推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深入发展。二是积极推进社区卫生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行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示制度,会同市财政局完善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办法,全面推广实施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技术规范;做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重点联系区工作,指导重点联系区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难点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满意在社区”主题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了解您身边的社区卫生”为主题的社区卫生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了解,推荐一批有影响力的社区卫生服务品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完善并落实“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完善的双向转诊、家庭医生联系人及家庭病床制度。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管理年活动。严格机构与人员的准入管理,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制度;推进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抓好试点,组织信息软件使用培训,做好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培训,继续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班,对新建机构和新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基础培训。举办社区卫生服务适宜技术推广师资培训班,逐级开展适宜技术培训。试行标准化管理,建立一批市级培训基地;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星级创建活动,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星级创建活动,积极申报省星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是积极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继续做好“两纲”实施工作,强化督导,推动妇幼“两纲”卫生任务的进展,确保如期实现终期目标;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组织全市产科质量专项检查,开展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工作,做好迎接省等级评审各项准备工作;开展母婴保健监督执法,规范和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的管理;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建立覆盖全市的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网络,强化产前诊断培训,不断提高出生缺陷的产前诊断和干预水平,努力降低和减少出生缺陷;做好妇幼保健卫生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按照分层次培训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区县、乡镇妇幼保健卫生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的专业技术水平;大力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年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各级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