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国土资矿管发〔2009〕267号)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 监察部关于开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62号)要求,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监察厅制定了《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分别向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反映。
省国土资源厅联系人及电话:黄启星 020-38817061
周洪广 020-38802874
传 真: 020-38804694
省监察厅联系人及电话:李江燕 020-87185060
邹作富 020-87195053
传 真: 020-87195023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2006年以来,全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总结各地在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中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管理行为,推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 监察部关于开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6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及省纪委十届三次会议、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我省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行为,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通过专项清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和出让情况,总结经验和做法,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和出让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逐步建立健全矿业权审批和出让管理制度,促进矿业权市场和矿政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专项清理工作的范围和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