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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的通知

  (二)各区县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成立相应的项目工作小组,负责本区县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负责培训的实施。
  八、培训经费
  教师参加培训的相关经费由各区县自行承担,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附件: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实施进度表

 

工作内容

实施时间

负责单位

1

制定培训方案

2009年5月上旬

市教师教育办公室

2

开发、完善培训和管理平台

2009年5月前

远程教育集团、华师大

3

修改培训教材

2009年3月前

华师大

4

推选并修改教学案例

2009年5月-7月

华师大、上师大

5

开发网络培训课程

2009年5月前

华师大、远程教育集团

6

组织主讲教师培训

(9个中心城区主讲教师培训、10个郊区县增补主讲教师培训、网络课程助教培训)

2009年6月-8月

远程教育集团、   华师大、上师大

7

网络课程(混合式)培训试点

2009年7月-10月

远程教育集团、   华师大、上师大

8

区县组织培训试点

2009年10月-11月

区县教师进修院校

9

组织主讲教师和部分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水平考试(考试试点)

2009年下半年

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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