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的通知
(沪教委人〔2009〕30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配合上海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提高信息技术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我委决定从2009年-2011年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
现将《上海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你们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培训,总结培训中的经验和问题,有何建议意见及时报我委人事处。
附件:上海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计划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计划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配合上海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以教育信息化促进上海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市教委决定在2009-2011年,将组织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
一、培训目标
(一)加速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提升校长教育信息化领导力。
(二)加强课程和教育技术的整合,促进技术在教学中有效运用,提高教师教育技术的应用能力和水平。
(三)促进信息化环境和设备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支持和保障,提高信息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二、培训对象
(一)本市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教师(含信息技术人员)、校长。
(二)上述对象中已完成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7.0及以上版本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免本项目培训,但需参加中级水平考试。
(三)上述对象中,2009-2011年期间退休的人员可以不参加本项目培训。
三、培训课时和培训内容
(一)培训课时
参加培训的教师需完成50学时的培训。
(二)培训内容
1.教师培训选用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组织编写,并经专家组审查通过的《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教程(中级)》(祝智庭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