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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市属民办技校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注:1、本表一式三份,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存一份,局机关财务存一份,拨款后退申请单位一份。
2、核定金额(大小写)及核定款项用途由市劳动保障局填写。
附件3:
广州市属民办技校专项资金拨付汇总表
(资助项目名称:
)
单位:元
学校名称
补助金额
本期数
累计数
核定金额
拨付比例
累计拨款
累计结余
累计拨付比例
合 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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