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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分解《建设平安重庆重要措施任务分解》涉及市建委任务的通知


  二、协办工作(共11项)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市级牵

头单位

市级

协办单位

责任

处室

保障生产安全

加强安全生产

基础设施建设

28

到2012年,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实现全覆盖,建筑施工现场全面安装安全监控系统,非矿山100%实现机械化开采,烟花爆竹生产实现100%机械化作业。

市安监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商委、重庆煤监局,有关企业集团,各区县(自治县)

建管处

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30

到2012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各类高危行业100%达到国家安全生产标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达到标准化管理水平。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建委、市交委、武警重庆市消防总队、重庆煤监局,有关企业集团,各区县(自治县)

促进居住安全

加强居住安全规划

53

做好用地适应性评价,确保居住建筑选址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带、次生灾害易发场地和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场地。

市规划局

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各区县(自治县)

设计处

54

把地质勘察作为居住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前置条件,禁止在地质灾害禁建区选址建设。

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各区县(自治县)

55

开展城乡消防规划,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建筑密度、消防间距,确保预留足够的应急避难场所和通道。

市建委、武警重庆消防总队,各区县(自治县)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市级牵

头单位

市  级

协办单位

责任

处室

促进居住安全

加强住宅使用管理

64

完善房屋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危旧房动态监测。

市国土房管局

市建委、市规划局、各区县(自治县)

住房处

65

到2012年,拆除或重建全市已排查出的全部D级危房。

68

到2012年,物业小区安装电子监控、周边报警、楼宇电子对讲和家庭电子报警系统达到100%,散居区人防面积达100%。

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民防办、武警重庆消防总队,各区县(自治县)

科教处

69

消除高空坠物、化粪池和下水道易爆气体等安全隐患。

市市政委

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各区县(自治县)

住房处

开发办

增强交通安全

实施交通安全“生命工程”

73

加强道路交通智能化系统建设和安全管理设施建设,完善道路安全电子监控系统,增设中小学、幼儿园附近机动车道行人过街设施。

市公安局

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各区县(自治县)

城建处

建设平安重庆的保障措施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123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到2012年,建成6个市级应急避难场所和92个区县级应急避难场所。

市政府应急办

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委、市地震局、各区县(自治县)

设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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