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统筹城乡教育,大力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免费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和高考自主命题改革,健全完善教育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职教攻坚计划,推进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创新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试点(省教育厅牵头)。
(二十五)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四川出版集团经营性出版单位、高校出版社、成都时代出版社的转企改制,在省本级和试点地区进行文艺院团转企改制试点。组建期刊传媒股份公司。基本完成全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资源整合,组建股份公司。完成全省电影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划转,进一步理顺地方电影管理体制,推进电影制、发、放整合,形成集约化优势(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负责)。
(二十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研究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有效规范事业单位进人行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省人事厅牵头)。
(二十七)有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允许直系亲属到城镇投靠落户。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为基本落户条件,放宽农民工进城落户条件。成都市降低购房落户的面积条件,其他市(州)取消购房落户的面积条件(省公安厅牵头)。
八、着力于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二十八)扎实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研究制订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争取年底前全面完成省政府机构改革。研究提出市(州)、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意见并指导各地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基础准备工作(省编办牵头)。
(二十九)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深化完善省级部门“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市(州)、县(市、区)部门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建立以政务中心窗口为主导的运行新机制,提高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办结率。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网上申请、受理、传递和审批。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负责)。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完善并联审批流程,优化运行平台,全面提高行政效能(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监察厅、省直有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