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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乡镇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 书 档 案3.13  本乡镇出版的刊物、反映本乡镇重要活动事件的媒体宣传报道材料30年
3.14  本乡镇编印的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宣传画册等10年
3.15  本乡镇区划调整、地界设置、区域平面图、概况及说明文件永久
3.16  本乡镇自然资源、房产、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确认、审批文件材料永久
3.17  本乡镇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契约、责任状等材料重要的   永久一般的   10年
3.18  本乡镇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辆等物资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辆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30年
3.19  本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检查清算、交接、转让、拍卖、评估等)文件材料重要的   永久一般的   30年
3.20  上级机关颁发给本乡镇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审批、管理文件材料有效期20年(含)以上的      永久有效期20年以下的   30年 或10年
3.21  本乡镇直属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上报的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综合统计年报30年
3.22  本乡镇直属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上报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单项统计材料10年
4.   乡镇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文件材料 
4.1  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人事、编制、机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且需要贯彻执行的规定、办法、通知等重要的   30年一般的   10年


文 书 档 案4.2  本乡镇机构设置、撤并、更名、职能划分、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永久
4.3  本乡镇关于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财务管理的规定、办法、制度、报告、总结、统计年报重要的   永久一般的   30年
4.4  关于本乡镇人事任免的文件永久
4.5  本乡镇干部职工录用、转正、调动、考核、职称评聘、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的批复、通知、审批表、名册、介绍信及存根永久
4.6  本乡镇关于基层政权建设、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批复、规定、记录、名单永久
4.7  本乡镇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名册、年报、统计表永久
4.8  本乡镇及其干部职工受到表彰、奖励的文件材料县级(含)以上的    永 久县级以下的    30年
4.9  本乡镇干部职工的处分文件材料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永久警告以下处分的      30年
4.10  本乡镇有关劳动就业、培训、组织劳务外出的通知、规定、计划、名册等30年
5.   乡镇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文件材料 
5.1  上级机关制发的有关文明创建、民政、民族宗教、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广播电视工作且需要贯彻执行的规定、办法、意见、计划、通知等重要的   30年一般的   10年
5.2  本乡镇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计划、方案、总结、报告等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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