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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地理信息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形成统一监管、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联合监管机制。
  三、时间安排
  全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总体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落实整改和总结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根据我市情况,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2009年9月,完成对地理信息市场的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培训人员、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开展自查,调查摸清地理信息市场的基本情况。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地理信息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案件。第二阶段,从2009年10月至2010年2月,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组织整改,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对本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总结。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告市政府和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地理信息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广泛应用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行政管理和人民生活等领域,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地理信息违法违规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有序有力有效地组织开展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地理信息市场环境,推动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繁荣。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市区政府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充实执法力量,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皖政办〔2009〕30号通知中明确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部门执法优势和行业特点,加强协调,密切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情报互通、联动查处、齐抓共管机制,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工作重点,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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