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红十字会、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的通知
(苏卫医〔2009〕33号)
各市卫生局、宣传部、教育局、红十字会、团委,各有关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
江苏省献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支持和广大无偿献血者的积极参与下,我省无偿献血从有偿到无偿,从计划到自愿,从城市到农村,从政府组织到群众广泛参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实现了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的100%。但是,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医疗需求也在不断提高,全省临床用血总量逐年上升,无偿献血工作仍面临着新的困难和挑战。为进一步促进全省无偿献血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输血是现代医学治疗疾病、拯救生命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有效手段。目前,艾滋病等经血传播疾病的防治形势十分严峻,阻断经输血传播疾病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开展无偿献血,从低危人群中动员公民参加无偿献血是保证血液安全的重要措施。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工作,建立一支稳固的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对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十年的努力,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随着临床用血量的不断增长,结构性、季节性缺血及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全省每年需要超过100万人次参加无偿献血,才能满足临床用血需要。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确保血液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劳永逸。国家已将公众对无偿献血知识的知晓率作为无偿献血先进地区和单位的评价条件之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普及无偿献血的科学知识,使更多的人理解和参加无偿献血,促进无偿献血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公益性事业。建立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协作机制,成立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宣传、教育、红十字会、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组成的协调工作组。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作组会议,研究部署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确立年度宣传主题,针对不同对象,确定宣传内容,制定宣传方案。特别要把宣传教育的重点向广大农村延伸,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深入到农村的各个乡镇、村庄,向农民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知识和政策,使无偿献血逐步变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主动与各部门沟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积极为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无偿献血的科学知识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