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1.对虽有法定设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调整。

  2.对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予以取消或调整。其中,可由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进行自律管理的,一律交给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

  3.对通过质量认证、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调整。

  4.对县区级机关有能力和条件实施的,必须按照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下放管理层级。

  (二)落实已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已经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取消和调整的每一项审批事项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防止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的现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研究制订规范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指导性意见。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

  (四)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各部门要研究建立专家咨询和民意征集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要进行听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以及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收费行为,对向相对人收取费用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通过适当方式将收费依据、标准和程序予以公开。加强对咨询机构的管理,规范其服务行为,禁止把指定机构的咨询作为审批的必要条件。

  三、具体工作要求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抽调专业人员承担此项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