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常卫生工作要求
(1)考场准备充足的饮用水。
(2)考点内设置方便的洗手设施,提供洗涤剂;建议考场内配置免洗型手消毒剂。通过宣传要求学生、老师对手部进行经常性的清洁。
(3)考场保持良好环境卫生。每日上午开考前1小时采取湿式清扫;每日上、下午考试结束后对考场门把手进行常规擦拭消毒。
(4)考场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减少中央空调的应用,以避免病原体通过中央空调传播;流感样病例及传染病人备用考场禁止使用中央空调,如因天气炎热需采取降温措施,则建议使用电扇、冰块或壁挂式空调降温。
(5)没有传染病病例发生的考场,不需进行专门消毒。
2.发现疫情后的消毒工作要求
(1)对发现传染病疫情的考场,或已经启用的传染病备用考场,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专业消毒。
(2)如有考生被确认为甲型H1N1流感病例,则疾控部门对考生曾经考试的原考场及备用考场按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疫源地消毒指南(试行)》开展消毒工作。
三、考生健康状况监测与防控措施
1.建立考生症状询问、体温检查工作制度
不建议对所有考生进行体温普查。考生提前15分钟入场,由监考老师询问学生身体状态,重点了解有无发热及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以及结膜炎、皮疹等其它传染病症状。对自诉不适或出现异常症状者,由专业人员测量体温并详细记录体温、症状等信息(见附表)。
2.针对不同症状的考生,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
(1)一般的呼吸道症状病例(咽痛、咳嗽等症状),如体温正常或低热,可留在原考场继续考试;建议配戴普通外科口罩,在不影响个体通气的情况下尽量减少飞沫传播机会。
(2)腋温≥37.5℃的呼吸道症状病例(尤其是流感样病例),建议安排至备用考场考试,要求配戴一次性外科口罩。及时采集有流感样症状的考生鼻、咽拭子标本,送当地市级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一旦检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阳性,及时报告省教育、卫生行政部门,部署下一步调查、处置工作。
流感样病例定义:发热(腋温≥37.5℃),伴咳嗽或咽痛之一者,缺乏其它实验室确定诊断依据。
(3)腋温不到37.5℃,但有传染病特异性表现(如水痘、麻疹、腮腺炎等),亦需要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建议诊断明确的传染病病例,与未明确诊断的发热病例,分不同的备用考场隔离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