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八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分析例会制度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9〕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八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分析例会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八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分析例会制度
为完成好我市八项经济指标任务,市政府决定建立八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分析例会制度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
市政府秘书长
二、参会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市发改委 市建管委 市经委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统计局 市监察局市考核办 10县(市、区)政府
三、会议内容
每月中旬听取10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八项经济指标(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进出口总额、财政总收入、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完成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四、工作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