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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的意见


  关联企业在空间上相对集中、专业上分工协作、技术上互动创新、资源上互补共享,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指导,超前谋划项目。

  要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建立全省三级技术改造管理体系。省里要结合制定 《吉林省重点产业跃升计划》,加快制定未来3-5年全省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规划,进一步明确战略方向和重点,规划指导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各市 (州)、县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技术改造规划。全省重点企业都要编制企业技术改造三年滚动计划。按照 “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思路,在各级技术改造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全省技术改造项目库,超前谋划储备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

  (二)拓宽融资渠道,多元筹措资金。

  充分发挥银行主渠道作用。要紧紧抓住当前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机遇,不断创新与银行对接方式,主动向银行推荐技术改造项目,争取银行贷款支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大企业直接融资力度。要鼓励企业与投资机构对接,实现股权融资。要积极支持培育企业上市融资,利用债券市场,实行债券融资。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通过合资合作、重组、互相持股、技术入股等方式,多元化筹措技术改造资金。切实做好技术改造项目招商。加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准备,提高项目的可行性。要充分利用东北亚博览会和国内外各类知名展会平台,按专业特色和产业性质专题推介技改项目。

  (三)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强技术改造支撑。

  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公共开放型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步伐,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提高企业研发水平。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战略技术合作,大胆引进消化吸收关键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攻关,破解企业急需的技术难题和关键技术。

  充分发挥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创新服务平台和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技术改造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四)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机制。

  加快项目前期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在项目谋划、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阶段,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安监、节能等部门要提前进入,跟踪服务,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进度。要加强在建项目跟踪调度,加快建立快捷有效的重大项目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促进项目加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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