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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的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的意见
(吉政发〔2009〕13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中央关于 “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国务院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进一步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加快转变工业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工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跃升。现结合全省实际,对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充分用好国家政策机遇,积极启动新一轮高强度、大规模的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企业向产业集群方向发展。要立足现有产业基础、企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工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促进工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跃升。要坚持政府引导推动和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以增加品种、改善质量、优化技术装备、促进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等为改造方向,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改造步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构建具有吉林特色的新型工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技术改造与扩大对外合作相结合。要鼓励企业大胆引进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高精尖设备,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引进人才、资金和管理经验,不断创新对外合作方式,提高对外合作质量,扩大对外合作领域。鼓励优势企业或有条件的企业兼并重组,实行 “强强联合”或 “强弱联合”后再改造,用增量盘活存量,防止盲目扩张铺摊子。

  2坚持技术改造与自主创新相结合。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

  3坚持技术改造与节能减排相结合。要在技术改造中注重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和保护环境,积极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4坚持技术改造与特色工业园区建设相结合。要加快特色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辅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园区承载功能,增强园区集聚产业,加快发展能力。鼓励企业结合城市规划,通过迁建、改建和扩建等形式整体改造向特色工业园区聚集,促进产业链延伸,加快关联产业发展,增强产业集群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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