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建立畅通、高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实施“双百市场工程”,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标准化改造,省重点扶持3-5家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全国性和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提高农产品在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兴零售业态中的经营比重,积极发展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培育壮大农产品购销经纪人队伍,对农民进行市场流通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农商对接”、“农超对接”,探索和推广贸工农一体化、内外贸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建立农村和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加大农产品集贸市场和菜市场经营设施的改造力度,引导农贸市场和菜市场转型升级。积极引导、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与农产品流通合作组织建立长期产销联盟,发展“订单农业”。
四、支持商贸领域民生服务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
(十一)推进社区商业建设,提升餐饮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水平。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改造、提升、完善社区的商业服务网点,加强新建、在建社区商业网点配套建设和老社区商业设施改造。在城市新区开发建设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一定比例的商业用地和用房,重点发展社区中小型生鲜食品超市、便利店、早点快餐店、菜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站等商业网点。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聚居地区商业网点的改造。实施便民服务工程,大力发展洗衣、修理等便民生活服务业,增强社区在家政、看护、保洁、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在人口30万人以上的城市中,80%以上的社区能满足居民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基本生活需求。同时,选择和确定一批条件较好的社区,建设体系完备、功能健全、布局合理的现代服务网络。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标准、食品卫生与安全和服务规范标准,促进餐饮业标准化、规范化经营。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发展连锁经营,加快快餐业发展,实施“放心早餐工程”,努力挖掘餐饮文化内涵,推进特色经营,扶持民族特色餐饮业。以全省餐饮行业“十大名店”和知名品牌企业为龙头,提高餐饮行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水平。
(十二)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规范发展其他生产生活服务业。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开展“名品进名店”、“品牌产品下乡”等活动。加强对会展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引导,引入先进办展模式,加快培育会展经营主体,力争培育3-5个名牌展览会。鼓励发展融资租赁业,着重发展厂商租赁,扩大租赁业务范围,促进新型租赁产品创新。加强拍卖行业规划管理,拓展拍卖领域。加强对典当业的市场准入管理,优化地区布局。促进旧货业健康发展,整顿和规范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尽快在市(州)一级建成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