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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的意见


  (四)加快构建商贸物流体系。加强规划,整合资源,培育龙头企业,完善基础设施,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构建适应我省流通业发展需要的多层次、多类型物流体系。加强连锁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提高统一配送率,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生鲜食品配送中心建设,为连锁企业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率的配送服务。推动批发、仓储企业延伸物流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五)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升级。按照城市和商业网点规划,调整商品交易市场布局,控制新建市场,加快改造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专业批发市场,增强展示、信息、代理、配送、加工等服务功能,使其逐步向商品展示订货中心、批发采购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现代市场形态转变。探索中小型消费品市场向专业商场、主题购物中心和品牌展销中心、综合超市等新型业态转型。

  二、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搞活中小流通企业

  (六)重点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抓紧培育流通领域的大公司、大集团,着力培育和发展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从2009年起,省重点扶持20家大型连锁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实行动态管理。积极争取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和国债资金、设立财务公司、发行股票和债券、提供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大型重点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市(州)人民政府要有重点地培育当地较大规模流通企业的发展。

  (七)搞活中小流通企业。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流通企业,积极争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人才培训和金融、物流及信息服务等方面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

  三、建立农村现代化流通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重点,积极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业态,在全省80%的村、90%以上的乡镇建立和改造标准化“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流通网络。积极扩展“农家店”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消费品、农资、药品、图书同网流通,推动农副产品创自有品牌。

  (九)大力推进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等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落实好相关补贴政策。鼓励生产企业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用户免费安装软件;鼓励电信基础运营商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用户降低或优惠提供宽带资费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管,检查和督促中标生产销售企业确保下乡产品质量,搞好售后服务,严厉打击借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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