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出台我市有关机动车环保的政府规章《郑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机动车黄绿标管理措施,以进一步加强城市机动车管理,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不断改善我市环境和交通状况。
五、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间
实施工作分为前期准备、标志发放和标志检查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工作
所有前期准备工作应在2009年7月31日前完成,拟定2009年8月1日开展标志正式核发工作。
1.标志设计与制作工作
完成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的设计和制作,并做好核发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完成时间:2009年7月25日)
2.机动车环保标志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
开发建设郑州市机动车环保标志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应兼顾数据方便导入我市计划开发的机动车尾气自动监控系统。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间:2009年7月15日)
3.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的核定工作
通过环保、公安数据库系统的联网,由市公安局提供全市在用汽车数据库资料,市环保局根据数据库资料对所有汽车的环保标志类型进行具体核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完成时间:2009年7月15日)
4.发布《关于实施机动车黄绿标制度的通告》
起草并发布《关于实施机动车黄绿标制度的通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完成时间:2009年7月25日)
(二)标志发放阶段重点工作
1.标志发放工作
(1)郑州市区标志核发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开始时间:2009年8月1日)
(2)六县(市)、上街区标志核发工作
(责任单位:六县(市)、上街区环保局,协助单位:市环保局、六县(市)、上街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内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开始时间:2009年8月1日)
2.政府规章《郑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局;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间:2009年9月30日)
(三)标志检查阶段重点工作
1.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对道路行驶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的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助单位:市环保局;开始时间:200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