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于9月20日前逐级上报整改阶段工作报告,反馈问题整改结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成果。
(三)巩固提高和接受测评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0月25日)
1.巩固整改成果。针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科学评议工作机制。
2.接受测评。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参与省政府纠风办统一组织的20万份问卷测评活动,以及评议代表测评和网上测评,及时掌握情况,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填写测评问卷,虚心接受群众评议。要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交通运输网站、“政风行风热线”、走访座谈、组织专题活动等途径和形式,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政风行风建设的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交通运输部门发挥职能优势,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措施和成效,争取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力求在评议中取得好的成绩(第四季度组织开展测评)。
(四)考核总结阶段(2009年10月26日至12月10日)
1.报送材料。各省辖市交通局、厅直单位和有关部门于10月31日前向省厅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报送2009年度评议工作总结和主题实践活动报告,以及相关评议工作资料。
2.综合考核。各级政府纠风部门将以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评议代表测评、政风行风热线办理、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评议、主题实践活动成效以及组织领导、材料报送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各级参评单位综合成绩。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省厅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公布的交通运输部门在各省辖市满意率的排名以及各省辖市交通运输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对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列前5名的省辖市交通局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严重影响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综合排名的省辖市交通局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对加强交通运输系统自身建设,提高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和行业服务水平,建设廉政交通运输,树立良好交通运输形象,争取社会对交通运输事业的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切实增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