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照章办事,执法规范,程序完善,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阳光行政,政务公开,杜绝执法、办事不公,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提高服务质量。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落实到位;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四)优化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政(事)务公开完善;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五)健全长效机制。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纪律严明;监督机制健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
四、评议的方法、时间和步骤
评议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2009年6月15日-6月30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和评选考核办法,建立组织机构,确定目标要求。要召开会议,进行层层发动,形成声势,使被评议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评议工作中去。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这次评议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督导检查阶段(2009年7月1日-8月31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组织、安排和指导各基层被评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要根据评选工作的要求,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找出存在的突出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深入基层,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调查、了解行风状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评议意见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各被评议单位要根据自查及反馈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纠”,采取有效措施,边整边改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