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铜政办发〔2009〕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9〕30号)精神,积极扩大内需,把搞活流通作为促进消费的重要切入点,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业,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拉动农村消费
(一)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面,在确保行政村农家店全覆盖的前提下,农家店向边远山区自然村延伸,2009年建设改造连锁农家店30个。加强实施企业商品配送能力建设,增加统一配送的商品品种,继续对配送车辆购置费实行补贴,使消费品农家店的商品配送比率提高到50%以上。推进乡镇和村级直营店建设,对新建直营店继续增加一倍的补贴资金,承办企业年度直营店的建设比列提高到10%。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与邮政、电信、医药等网络的结合,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实施企业要增加简包装、低成本、质量好的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商品供给,切实扩大农村消费。
(二)深入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对已确定为“双百”市场工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加强冷藏保鲜、垃圾处理、质量安全可追溯、检验检测、物流配送等设施建设,提高鲜活农产品进入冷链系统的比重。2009年通过新建和改造,力争建成2-3个“双百”市场工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升级5-10家农产品流通企业,在每个区县建设一个公益性农产品冷链配送系统,提高流通效率,保证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各区县要给予“双百”市场工程建设资金支持。
(三)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管,切实把家电下乡工作抓实抓好。加大对有关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商务部门和中标企业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和公告,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进一步建立完善家电下乡销售网络,使全市备案网点达到100个以上。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确保下乡家电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售后服务,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