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治市场环境及社会治安环境。由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打击强揽工程、干扰项目建设、干扰投资者正常生产经营、侵犯投资者人身安全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五)完善银政企沟通协调机制。由市经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等部门配合,完善政府部门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定期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金融信息交流,及时传递宏观调控信息,适时实施对金融工作的协调、推进和指导。建立银政企重大项目对接的长效机制,实现银企对接的常态化、制度化,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金融环境。
三、活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活动从2009年5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6月中旬):宣传动员阶段。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重点学习与改善投资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开展投资环境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政策、招商引资取得的成就,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乎招商大局”的观念,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投资环境整治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6月中旬-8月):自查自纠阶段。认真查找在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具体措施,积极主动地整改,解决政策不落实、服务不到位、办事效率低、社会治安环境和市场环境不佳等问题,使我市的投资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第三阶段(9月-10月):检查初验阶段。由市招商局牵头,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各区县、市级各相关部门及重点地区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初验,指出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11月-12月):整改验收阶段。各区县、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对初验时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检查验收组要全面检查验收,重点检查整改情况,结合行风评议活动,对整治效果进行考核,建立改善投资环境的长效机制。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面对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激烈的招商外围环境,要充分认识开展投资环境整治活动的现实意义。各区县、各部门要端正态度,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仔细剖析,扎实整改,确保整治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