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0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3.率先垂范。以建立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和公平合理的管理环境,不断提高政府信用水平,为公民和企业作出榜样,以政府信用建设带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1.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办法》确定的职责,负责收集、整合全市本系统的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按照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及时、准确地向遂宁市企业信用征信系统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切实加大相关信息逐级向市级数据库归集的力度。
  2.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办法》要求对机构及时、准确、规范地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提出制度性要求,督促机构建立和完善报送企业信用数据的工作职责,为实现全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整合集中共享提供保障。
  3.各地、各部门要以食品药品安全、环保违法违规、企业治污不作为、商业贿赂、拖欠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恶意拖欠社保资金、用人单位拒绝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违章、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拒不执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等为重点,加大向系统提交企业失信信息的力度。
  4.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收集、整合本部门及全市本系统推进非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披露的措施和分步实施时间安排,充分利用系统资源征集与披露各类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推进各类社会组织诚信建设。
  5.制定《遂宁市企业信用信息目录》,形成我市企业信用征信数据指标体系。
  6.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征信系统建设相关制度,促进相关单位及时提交和更新数据,提高数据比对成功率,确保企业基础信息入库率达95%,数据成功比对入库率达到70%。
  7.组织开展“企业作用建设”试点工作,帮助试点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对在试点工作中达到信用建设要求的企业给予表彰并在全市推广试点企业信用建设的先进经验。
  (三)稳步推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1.研究和制订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认证的基础上制订个人一般社会信用信息采集、使用管理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2.以居民身份证和人口基础信息数据资源和“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支撑,依法整合个人信用信息,建立个人信用基础信息共享机制。
  (四)推进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
  积极支持人民银行以信贷服务为重点,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为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