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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公路绿化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公路绿化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1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公路绿化步伐,确保今年底全市国、省道公路实现全面绿化,推进“人人植棵树 ,遂宁变绿洲” 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职责,明确任务
  根据《四川省绿化条例》和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市交通局负责我市境内未下放到区县管养的国、省道公路的绿化,其余国、省、县、乡、村道公路的绿化,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绿化委员会负责审核公路绿化方案,指导、协调和检查公路绿化工作;各级林业部门负责公路绿化的技术指导,并对破坏公路行道树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确保公路绿化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搞好规划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公路绿化的规划工作。道路绿化要按照国、省、县、乡、村道的不同标准分别做好规划,特别是国道、省道以及城市进出口等主要交通干线,要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规划。规划绿化用地需占用农民土地时,当地政府要给农民一定补偿,保证栽得下、能成活、管得好、见成效。树种要选择生态性、景观性、安全性、适生性较强,胸径6厘米以上,使其建成后真正成为一道亮丽的绿化风景线。各地规划公路绿化设计方案务必于7月底前完成,并落实好种苗,9月底前完成整地打窝,确保2009年秋冬季完成栽植。
  三、创新机制,保证投入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绿化的投入,负责解决公路绿化资金问题,同时要创新机制,采取多渠道筹集公路绿化资金。要把公路绿化与全民义务植树有机的结合起来,将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包栽植、包成活、包管护的“三包”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路绿化,大力开展认建 、认管公路绿化活动,要积极鼓励社会投资公路绿化,推进我市“人人植棵树,遂宁变绿洲”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四、明确权属,加强管护
  对公路两旁栽植的树木,按照下列原则明确权属,落实管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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