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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民政局2009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中心意识。对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各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决策及有关规定,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做到遵章守纪、令行禁止;是否认真履行职责,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努力促进合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依法行政。是否按照法律法规、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批、监管、检查、收费和罚款,是否依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

  (3)主动服务。是否把突出为企业服务作为政府政风建设的着力点,通过领导“联企”、政策“助企”、服务“帮企”、制度“护企”等多种形式,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化解各种矛盾;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4)行政效率。是否做到“一次性告知”、遵守法定时限;是否存在办事程序繁琐、推诿拖沓、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是否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

  (5)勤政廉政。是否做到政务公开、廉洁自律;是否存在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和“吃拿卡要”以及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是否存在“乱培训、乱办班、乱发证”问题。

  四、评议办法和计分办法

  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进行。市纠风办的评议办法是:

  (一)问卷测评。问卷测评采用百分制,由市纠风办负责组织。测评面向参评单位的服务对象,主要对参评单位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进行问卷调查。问卷测评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主要为企业和市民两个层面;第二次为企业、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区机关等五个层面。

  (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在第一、二类参评单位中进行,采用百分制,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纪委领导对参评单位全年政风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由市纠风办汇总统计。

  (三)工作考核。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由市纠风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内容包括:“政民直通车”、政务公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子政务建设等工作考核。

  (四)社会舆论评议。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调查问卷,接受群众评议。

  (五)企业监测点评议。在市投诉受理中心确立的100个企业监测点设立政风、行风评议测评点,及时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六)县区评议。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评议结果以一定的加权数计入部门评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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