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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行业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的通知

  8、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文明创建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窗口单位测评指标(责任单位:市运管处、市公路局)
  1、客运汽车站:
  (1)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车辆停靠安全规范;
  (2)车站广场无拉客、贩票行为发生;
  (3)排队购票,售票员礼貌待客,服务快捷;
  (4)设施(垃圾箱、厕所、无障碍设施、标示牌、广播、休息处、服务台、座椅等)完备、功能完好;
  (5)站容车貌整洁,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无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6)门前“三包”落实到位,无乱张贴“牛皮癣”现象;无跨门经营、违法搭建、占道经营现象;
  (7)候车室等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
  (8)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公示监督投诉电话;设有便民服务台,有志愿者服务;
  (9)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或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数量大于广告总数的20%;
  (10)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无烟草广告。
  2、出租汽车:
  (1)设有出租标志和服务卡,车内卫生,车况良好;
  (2)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
  (3)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零食;
  (4)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宰客、拒载现象;
  (5)文明行车,无违章驾驶现象。
  3、城市出入口道路
  (1)道路设施完好,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
  (2)路容、路貌整洁,无乱堆乱放、乱涂乱画;
  (3)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及时,无成堆垃圾;
  (4)绿化带养护较好,无明显缺损;
  (5)公路指示标牌美观醒目,字体清晰无缺损。
  二、工作步骤
  交通行业承担的创建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阶段、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第一阶段:周密部署,宣传发动(2009年5月至2009年11月)
  总体要求:按照测评体系,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将宣传发动贯彻始终,运用各种宣传阵地、手段,广泛动员,在全行业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尽力提高广大交通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争创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一)提出实施意见。按照测评体系和行业文明创建实际情况,制订全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将承担的创建任务按照管理职能进行分解。各单位将所承担的任务进一步细分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做到细化到位,不留空白,各负其职,各尽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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