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届杭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杭政函〔2009〕1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1998〕27号)的有关规定,第三届杭州仲裁委员会任期届满。经第三届杭州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商有关部门提名,市政府决定聘任下列同志为第四届杭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王基信(市人大常委会)
常务副主任:吴声华(市法制办)
副 主 任:夏利阳(省法制办)
沈建光(市法院)
方绍清(市律师协会)
委 员: 牛太升(省法学会)
王 坚(市工商联)
刘凤泉(杭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林 革(市外经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