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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原则。抓住块状经济提升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问题,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集中资源进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从而推动整个块状经济的转型升级。
  --坚持存量优化、增量带动原则。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强标准引领、品牌带动、管理创新,提升块状经济综合竞争能力。坚持开放拉动、增量推动,注重龙头项目、关键项目的引进,突出高新技术产业的拉动作用。
  --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原则。遵循不同块状经济发展和提升的内在规律,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各自的内容和要求加大提升力度,促使其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发展。
  三、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战略筹划。以政府为主导、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联合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等力量,以国际化视野,从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和资本链整合提升的高度,从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互动的角度,对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工作进行整体谋划、科学规划。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区域产业发展实际,抓好当地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制订和落实工作,推动本区域块状经济加快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二)优化空间布局。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是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提升的重要载体,按照高水平开发、高强度投入、高密度产出的要求规划建设好各类园区,使之成为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区,着力形成多层次、梯度式的工业发展格局。对新开发和拓展的产业园区,尤其是一些新设立的沿海产业园区,要明确产业发展定位,深化园区集群培育和布局规划,特别是要为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建设新型产业集群留足发展空间。按照产业集群和循环经济的理念,提升现有园区规划水平,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水平,加强功能性建设步伐,满足块状经济转型升级以及总部经济、物流集聚区、公共检测、信息平台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支撑条件。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加快土地资源整合,盘活土地存量。完善标准厂房等生产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用地需求,为企业集聚发展提供必要空间。
  (三)培育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培育块状经济中关联度大、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发挥其产业辐射、技术示范和销售网络中的引领作用。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通过联合、并购和品牌经营、虚拟经营等现代方式整合中小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国际化战略,支持其在省外、海外设立原料、能源供应基地、研发设计基地和营销网络,积极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强战略规划和管理创新,不断提升竞争优势。
  (四)加强专业化配套协作。鼓励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在做强核心业务的同时,加快剥离专业性强的零部件生产,发展专业化配套企业,提高企业间配套协作水平,形成一批专业化优势显著、竞争能力强的“小型巨人”企业,构建完善产业集群分工协作体系。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在研究开发、仓储物流、市场营销、后勤保障等非制造环节,在满足本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同时,为其他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重视发挥中小企业在块状经济中的基础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加速成长,重点推动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低端环节的加工型、劳动密集型、贴牌生产型中小企业发展零部件专业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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