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促进城市消费升级换代。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引导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的商品和服务。不断完善旧货流通网络,鼓励零售企业会同生产厂家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等业务。鼓励设立旧货收购点、慈善捐助站和旧货交易市场,满足低收入家庭和贫困群体消费需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新建和改造一批统一规范的废旧物资回收站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形成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依托、龙头企业为骨干的“三位一体”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三、支持促销和举办会展,扩大工业品销售
(十)支持开展促销和举办会展。支持商贸企业通过各类节庆、品牌推介、新品上市、换季清仓和特定主题活动开展促销,挖掘消费潜力。各地要加大对促销活动的支持力度,帮助做好促销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简化户外促销宣传广告的审批手续;在不影响整体交通的前提下,临时增加车辆停放场所。加强促销商品价格标识监管,提高消费者对促销活动的信任度,扩大促销效果。鼓励“走出去”参展和促销,对企业到国(境)外、省外参加展会和开展促销活动的,省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并做好协调工作;对企业前往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开展促销和展销,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继续办好“杭州西湖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等一批知名展会,培育品牌会展,带动相关的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消费。
(十一)进一步扩大工业品销售。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品牌等资源,建设连锁专卖网络,延伸销售终端,扩大产品销售。推进我省工业品与省内品牌商贸企业对接,落实相关政策,支持一批消费者认可程度较高、质量好的品牌产品进入大型百货店、大卖场等中高档零售企业,推动浙江产品分销由批发市场等销售渠道进一步向百货专柜、连锁采购和专卖店等渠道拓展。
四、提高流通业发展水平,增强流通产业竞争力
(十二)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型流通企业培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流通企业做强做大。对流通企业通过股权置换、资产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的,在上市融资、资金补助、用地安排、市场准入和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大对省重点流通企业政策支持力度,尽快形成若干家具有我省自主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全面提升流通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