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洛政文〔2009〕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十件实事的通知》(豫办〔2009〕11号)精神,切实使各项实事落到实处,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市政府决定建立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第一总召集人:吴中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第二总召集人:娄会峰(市长助理)
第一召集人:王守国(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第二召集人:邬晓芒(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第三召集人:苗欣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李文建(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 毅(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安颖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群(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刘雪娟(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育谦(市科技局副局长)
韦建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国栋(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大伟(市人事局副局长)
闫耀明(市编办副调研员)
刘小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梁万亭(市民营企业局副局长)
廖明早(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孙清良(市农业局副局长)
郭焕卿(市广电局副局长)
郭旭峰(市扶贫办纪检组长)
秦安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赵荣生(市国税局副局长)
苏明生(市地税局副局长)
冯红超(团市委纪检组长)
张 霞(市妇联副主席)
韩成平(市工商联副调研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张大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