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3年发展目标
2013年底,全市举办展览总面积达80万平方米;参加会议总人数达46.6万人次;会展直接收入达18.16亿元,会展行业收入约为36亿元。
4、2015年发展目标
2015年底,全市举办展览总面积达88万平方米;参加会议总人数达56.4万人次;会展直接收入达24.02亿元,会展行业收入约为50亿元。
(二)发展重点
综合考虑我市发展会展业的优劣条件,确定以发展会议做大会议业为重点;积极发展展览业,做强展览业。
1、会议业:以申办招揽国际性会议、大型国内会议为主,自主培育举办为辅。
2、展览业:以自主培育专业展览为主,招揽引进为辅。
五、厦门市会展业发展举措
(一)完善发展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发展旅游与会展产业集群领导小组,市贸发局及相关单位成立发展会展产业集群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和促进会展产业集群的发展。
2、完善扶持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促进会展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促进会展业的发展。
逐年增加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额度,2011年增加到1000万元,加大对会议展览的扶持力度。
从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会展设施改造补贴资金,鼓励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和星级酒店对会展设施进行添置和更新改造。
3、开展优秀会展评选表彰:每2年举办一次全市会展业先进评选和表彰,表彰奖励优秀会展项目、组织机构和会展场所,营造会展发展氛围,调动会展机构办会办展积极性。
4、发挥会展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会展业协会在促进会展业发展过程的作用,赋予一定的职责并承担行业主管部门委托承办的具体事务。
(二)加强主体培育
1、提升会展主体的数量和质量:通过完善发展环境、大力培育会展项目等方面的工作,形成一批会展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等企业主体,增加会展主体数量,提高会展主体的策划、组织、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业要重点加强对专业性会议公司、大型旅行社、会展(会议)中心、高星级酒店等会议机构的培育,推动旅行社转型或拓展会议业务,鼓励和支持会议机构积极申办、招揽会议,形成会议业发展的核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