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政办〔2009〕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六日
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主题,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审批行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一、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的通知》(国办秘函〔2009〕6号)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完善和规范工作。突出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部门和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政府网站等公开载体建设,拓展听取民意、采集民智渠道,实现政民互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制定虚假信息澄清和投诉举报受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二、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高效运行
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手段,以行政服务中心和统一政务平台为载体,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三、推进社会关心热点问题的公开
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向社会公示。将公开透明贯穿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全过程,推进项目实施过程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推进投诉、信访案件处置和重大事故事件处理工作的公开,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努力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公信力,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